•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底层逻辑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1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我国决策层已决定通过三权分置的思路保护数据,且正在研究数据登记的新方式。在此背景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地方试点立法正火热开展。但立法进程的科学性依赖于两个前置性条件的成就:数据产权在立法层面将以财产权形式确立,数据知识产权在数据产权的体系中有一席之地。只有在完成双重前提论证的基础上,方可探究登记制度的具体设计。梳理试点省市立法文本可以发现,其对登记对象、审查模式和部分配套制度等重要内容均存在认识分歧。在登记对象的确定思路方面,鉴于数据知识产权可用以实现数据产品经营权的立法表达,应将其限定为合法来源、衍生数据和商业价值,并对公开数据和非公开数据均开放登记。在审查模式的选择依据维度,考虑到数据内在的高信息成本,宜仅采取版权模式下的形式审查方案。在配套制度的安排方面,立法者应当秉持与赋权模式相匹配且有助于促进数据交易流通的双重价值取向,承认独立处理例外、限定公开范围并采纳登记生效主义。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研究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摘要:现行《刑法》第241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法定刑及其相关适用作出了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些极端案例的出现也引发了学界关于本罪是否应当提高法定刑的争论,一方主张通过立法提高刑罚以增强法律震慑力,另一方则强调完善法律解释体系和加强司法力度。通过分析罪刑均衡原则、司法实践复杂性及并合主义刑法观可发现维持现行法定刑具有正当性,关键在于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确保法律有效执行。在维持现行法定刑的基础上,更应逐步完善对于本罪的司法适用,包括准确理解刑法体系性规定、强化数罪并罚、降低证明难度引入刑事推定制度、严格把握缓刑适用、运用同类解释规则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有效打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保护受害者权益。

  • 司法裁判中情理的规范性转化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29 合作期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情理兼有事实性与规范性。在传统司法中情理具有法源意义,在现代司法中情理不具有裁判依据效 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法官的情理考量皆可作为裁判理由以建构裁判规范。诉诸情理是实现裁判可接 受性的必要途径,积极修辞是情理表达尤其是激发情感认同的特殊修辞策略。裁判文书修辞诉诸美好持久的感情 比诉诸短暂丑陋的感情更为可取。情理表达的修辞策略需与特定案件的性质、修辞目的相适应,情理考量的结果 应与现行法实现规范融贯。在裁判规范的建构与表达过程中,情理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了规范性转化,推进了“合情 合理”裁判的产生。

  • 数字法学的理论品格与学科定位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14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治文明除了延续工商业法治文明强调的民主、合作、平等、信用、法治等核心要素 外,还强调把现代制度与数字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将科技伟力转化为法治伟 力。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并不主要取决于研究对象的新颖性,而在于其是否具有相对独特的理论信念、 概念范畴和学术命题。数字法学的理论信念主要包括对数字向善的坚持、对人的主体性原则的捍卫、 对技术权力约束理念的信守和数字思维的运用等。数字法学的概念范畴包括本体论范畴、价值论范 畴、运行论范畴和方法论范畴这四类。数字法学正在从基本理念和解释原则、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逻 辑环节和理论论证、标志概念和术语革命四个方面形成一系列的学术命题。数字法学的学科定位主要 包括学术意义上的学科定位和功能单位意义上的学科定位两个层面。

  • 前科制度的理论根据、正当化限度及应对路径——以轻罪时代为背景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11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随着轻罪时代的来临,我国的前科制度更凸显出诸多弊端,亟待作出调整。只有厘清前科制度的理论根据和正当化限度,才能对前科制度的现状进行检视,进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前科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人身危险性已是共识,其存在的理论根据应是充当前罪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客观考察评估机制,其性质为保安处分,属于与刑罚相并列的犯罪的法律后果。前科制度的理论根据和性质决定了其正当化的限度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比例原则等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前科制度明显有违前科制度的正当化限度,需要从废、调、补这三个方面来采取应对措施,即废除一些完全缺乏正当性的前科制度、对《刑法》第一百条进行合理调适、增设前科消灭制度。如此,方能满足轻罪时代的实践需求。

  • 论地方立法程序运作机制及其保障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5-31 合作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地方立法程序专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一系列步骤,其在“不重复”“不抵触”与新《立法法》增加的“区域协同”原则下需要兼顾民主立法与 科 学 立 法 的 双 重 价 值 标 准。根据提案、审议、表决、公布等不同阶段,相配套的运作机制如过滤机制、顺序机制、立法调研机制等能够保障地方立法程序的科学性或确保地方立法程序民主性。但地方立法程序运作机制更多是应然意义上的,实然意义上的地方立法程序存在着诸多问题以 至 于 难 以 充 分 满 足 参 与 性、协 商 性、合理性的要求。完善地方立法程序不但要从增强程序规范的操 作 性 与 增 加 规 范 供 给 入 手,还 要 实 现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在运作机制上的互联互通,最后还需要为地方立法程序设定硬性的标准,提升程序的强制性。

  • 刑事证据规则的三种作用方式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4-10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刑事诉讼是一个证据生成、收集、移送、运用的过程,立法者基于一定正当理由对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信息进行了限制。刑事证据规则本质上是一种证据信息的约束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促进准确事实认定与保障其他价值的统一。刑事证据规则的约束作用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一是审判证据规则,在审判阶段对证据提出、运用进行规范;二是审前证据规则,在审判前对证据信息的生成、收集、保管以及审前运用等进行规范;三是将审判前和审判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权利保障的方式实现对证据信息流动整个过程的规范。这三种作用方式根植于不同的诉讼理念,具有不同的运行方式。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缺乏统一的立法思路,需要进一步完善。

  • 著作权案件批量维权的理性规制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著作权案件批量维权是指以维权组织为主导的合法维权行为,以实现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为目的,但因耗用大量司法资源而引发社会对共合理性的质疑。基于对2019 2023年批量维权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案件类型的简单化、起诉主体的组织化,证据收集的公证化、法定赔偿适用的普遍化和原告胜诉的常态化是著作权案件批量维权的主要特征。著作权案件批量维权客观上产生了消极影响,存在过度挤压司法资源、诱发侵权案件货币化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传统价值选择难以为继、商业维权组织的法定资格模糊、既有程序规则未得到充分利用和非诉解纷机制配套乏力是共四大成因。针对著作权案件批量维权应当基于共行为特点从民事诉讼制度改进和有效运行的视角采取体系化的应对策略,并汲取“枫桥经验”的精髓,以预防性司法理念为指导,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县体应当采用优化非诉解纷机制与诉讼程序的街接。提高诉讼程序的运行效率和强化外部监督三种手段以降低民事纠纷成素率,盯住组织类原告这一关键主体优化委托诉讼代理规则,注重示范诉讼的运用以平衡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发挥法院维护公序良俗的职能以严格控制案件成本和经由类案同判对批量维权加以反向阻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