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理念与路径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09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是国家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以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为宗旨。不同于“失能”这一针对个体权益的单向性概念,护理需求以依赖风险为核心,涵摄了风险的两个面向:护理依赖者与被依赖的家庭成员。长期护理保险旨在预防该风险给护理依赖者及其家庭成员带来的不利后果,其应当作为家庭责任的分担机制而非替代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应以重视与支持家庭为基本理念,充分考虑护理需求在家庭内部获得满足的可能性,为家庭护理提供相应的支持。现阶段,宜将老年人作为制度的主要保障对象,以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为中心提供保障,明确居家护理优先原则,在减轻个人、家庭护理负担的同时,提升家庭承担护理责任的能力。

  • 论越权代表行为的效果归属与责任承担——以法释〔2023〕13号第20条为中心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14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法释〔2023〕13号第20条以“代表权限制说” 作为解释基础,对越权代表行为的裁判规则予以类型化规定。针对超越代表权法定限制的行为,引入了相对人合理审查义务。相对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越权代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效果归属待定。经法人追认后,合同始发生效力,其法律效果归属于法人。若法人不予追认,该合同的法律效果不归属于法人,法人脱逸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无需承担合同责任。法人因过错构成侵权的,应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针对超越代表权约定限制的行为,原则上适用《民法典》第61条第3款,合同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法人,除非法人能证明相对人订立越权代表合同确非善意;法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待在效果归属和效力判断的基础之上结合违约情形予以认定。相对人非为善意时,应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71条无权代理规则判定各方主体的过错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