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原则在明清契约文书整理中的遵循:价值、困境及出路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9-10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从明清契约文书整理的相关成果来看,当前研究探讨多集中于“归户性”整理方面, 而来源原则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在明清契约文书整理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来源原则的核心思想 是按档案来源进行整理和分类,保持同一来源档案不可分散、不同来源档案不得混淆,遵循来源原 则对保障契约文书的完整性,保持契约原有整理方法和体系都具有积极的价值。在实践中,遵循 来源原则也面临着契约文书完整性和关联性在前端已被破坏,来源信息追溯困难,整理、出版中有 关信息被删节等困境。为了突破困境,在明清契约文书的整理、出版中应尊重契约的原貌和原有 整理方法,尽最大可能开展研究补充与契约文书完整性和关联性密切相关的信息。

  • 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与要件判断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0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最核心的概念,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适用前提。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采取了统一定义的模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下文简称《网络安全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文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的概念经历了一个从窄到宽的发展演变过程。《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第1款将个人信息的判断要件分为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前者是通过关联性与识别性去界定个人信息的概念范围,后者则将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排除在个人信息之外。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范围过于宽泛,以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成为无所不包的法律,应明确个人信息积极要件中关联性要件与识别性要件之间为“且”的关系而非“或”的关系,以此来相应地控制个人信息的范围。认定关联性要件时,不仅应考虑信息的内容、目的和结果,还要考虑信息与个人权益是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联。在判断识别性时,应当限定识别主体的范围及所使用的手段与方式。作为消极要件的匿名化虽然并非可以绝对消除信息的可识别性,但是其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也有重要的意义。

  • 论学术期刊编辑认知的五个特性

    分类: 新闻传播学 >> 编辑出版学 提交时间: 2024-08-10

    摘要:整个编辑活动过程都与人的认知密不可分,特别是学术期刊编辑,每天都面对着大量的、来自于方方面面的、特别是来自于作者认知内容的认知流入,为此,如何更好地应对这些认知流入,如何使编辑自身的认知体现出更多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尽量减少错误性、盲目性和随意性,便成为一个重要而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为达此目的,需对学术期刊编辑的认知特性进行深入研究,充分把握学术期刊编辑认知的关联性、注入性、分配性、合成性、事后性这样五个重要的特性,以避免编辑的认知狭隘、认知偏颇和认知障碍,确立起更广阔、更正确、更先进的编辑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