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提交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摘要:明清时期地方志中的畲族以“刀耕火种”的游耕经济形式为人所知,但明清时期的畲族契约、账簿等文书资料,却展现出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图景。福建屏南巴地村,来源于明代设置此地的“包地屯”,该村蓝氏畲族形成了以定居农耕为主的经济形式。对巴地村蓝氏数十份土地契约和家族账簿的分析,可以看到巴地村蓝氏定居该地的契机来自明代军屯的设置,在清代,其土地交易和赋役承担情况已经与周边汉族村庄基本一致。从经济模式来看,巴地畲族已经深深地融入东南汉族社区中ꎬ经济层面的融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底层逻辑。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10-23
摘要:摘要:北魏时期的法制变革具有独特的样本价值,蕴涵着民族融合时代背景下中华民族法律共同体形成的历史实践进程与思想文化线索。鲜卑族及拓跋氏信守黄帝后裔的身份认同和华夏文化认同,为法制变革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宽严转替”是北魏法制的基本印象,也是法制变革的基本表现形式。君主与官吏的互相博弈,使得君主治道所彰显的秩序理想在官吏具体施法策略作用下遭遇挑战、形成冲突,此种冲突演化亦是新一轮法制变革的推动因素。北魏平城时期的法制变革实践彰显了理念上的“仁政取向”、主体上的“贤人治理取向”、内容上的“严惩谋逆贪腐、节制豪强取向”等思想主旨,奠定了传统法律的民族融合传统,推动了中华民族法律共同体形成的历史进程,开创了中华传统法律文明的新格局,对于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亦有重要启示。
分类: 民族学 >> 民族学 提交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西北民族研究》
摘要: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阶段,其末期的西魏和北周政权为后来的隋唐大一统奠定了重要基础。西魏北周的统治者为寻求文化自立,利用北朝特殊的历史趋势破除文化壁垒,消弭民族隔阂;广泛接纳关陇、南朝和关东文士,扎根经学典籍与儒家文化,实现文学创作上的多方兼容;树立关中本位的文化视角,强化华夏身份认同,为政权正统性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论建构,推进了政权内部中华文化共同体的整合。西魏北周的一系列文化政策,超越了政权与民族的局限,为中华文化共同体的融合与形成作出了突出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