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5-21 合作期刊: 《行政管理改革》
摘要:数字经济作为新型经济业态,在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模式的同时,必然对传统经济背景下已有立法形成冲击和影响,迫切需要基于数字技术特点规律和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加快构建新型法律规制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洞察分析立法面临的挑战,探讨立法理论基础,促进理论创新;深入研究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围绕数据要素、网络平台和技术工具三个关键环节,科学设计法律规制体系的内容架构;要坚持在多边主义原则下积极参与全球规则制定,用中国智慧贡献中国方案。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1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引领技术变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风险。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四大类数据安全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算法高度信任对法益保护的冲击、技术演变中科技伦理规范的缺失以及用户数据主体权利保障不足等。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数据输入阶段的数据源合规风险,研发企业内部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数据合规计划,并在合规计划中制定详细具体的风险规制措施,强化企业合规经营:与此同时,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响应用户对于数据主体权利的请求,确保模型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合规。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模型处理阶段的算法黑箱与算法偏见风险,应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关注算法的安全性与公平性,积极推进并完善相关立法,细化算法备案和算法解释义务,提高算法技术透明度,落实算法主体责任。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内容输出阶段的数据滥用风险,应优化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合法性监管,完善科研伦理规范并予以实质审查,引领技术向善,实现科技向善治理。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数据存储阶段的数据泄漏风险,应通过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规制,严格控制数据共享范围并贯彻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及时有效地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分类: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5 合作期刊: 《内蒙古社会科学》
摘要:黄河入海口水污染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法律规制既是推动流域和海域水污染一体化治理的法治选择,也是建设美丽港湾、实现黄河入海口生态文明的关键环节.当前,多元主体视角下黄河入海口水污染协同治理还存在市场主体参与法律规定落实缺位、公众参与法律规制与客观现实疏离、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关系与功能定位受限等问题.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需求,亟须落实市场主体参与的法律法规路径、拓宽公众参与法律规制范畴、明确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为黄河渤海交汇带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协同方略提供法治思路.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2 合作期刊: 《商展经济》
摘要:当前我国网络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消费者重要的购物方式。相较传统门店购物,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和非现场性的特点,消费者主要依赖线上商家提供的产品介绍来了解商品信息,收到的实物往往不符合消费者心理预期。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消费者具有反悔权,即消费者有权自商品收到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由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起步较晚,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反悔权的保护存在反悔权适用范围模糊、运费分担不合理、权利滥用突出等问题。本文通过消费者反悔权理论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反悔权制度,进而提出对消费者反悔权的保护建议,以供参考。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0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系统思维的框架下分析和探究涉外法治,需要全局性地把握涉外法治的时空方位,既看清涉外法治的外部环境,也看到涉外法治具体工作内部的框架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回应了我国治国理政的时代要求,有助于协调构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强国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且有利于实现世界和平、安全、繁荣、宽容、环保的良好秩序。涉外法治的工作体系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跨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国家在跨境立法、执法、司法、促进守法等方面的努力,以及充实法律的工具箱,依法进行国际维权。第二,国际法治合作和制度竞争,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提升其法治化水平和正当性程度。第三,提升国家的法治话语和叙述的水平,通过法治方式改善国家形象,提升国家声誉,展示中国作为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的形象,使中国理念与行动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6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系统思维的框架下分析和探究涉外法治,需要全局性地把握涉外法治的时空方位,既看清涉外法治的外部环境,也看到涉外法治具体工作内部的框架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回应了我国治国理政的时代要求,有助于协调构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强国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且有利于实现世界和平、安全、繁荣、宽容、环保的良好秩序。涉外法治的工作体系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跨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国家在跨境立法、执法、司法、促进守法等方面的努力,以及充实法律的工具箱,依法进行国际维权。第二,国际法治合作和制度竞争,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提升其法治化水平和正当性程度。第三,提升国家的法治话语和叙述的水平,通过法治方式改善国家形象,提升国家声誉,展示中国作为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的形象,使中国理念与行动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