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基本制度未对“收购”进行明确定义,实践中对通过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是否构成收购,存在较大争议。应当厘清上市公司收购的核心考量因素是控制权,明确继承取得控制权构成收购的立法路径和制度实现,如立法不明确规定继承构成收购,建议设置选择期限由继承人明示收购意愿;如立法直接明确继承构成收购,建议豁免继承人的后续锁定期要求。
[V1] | 2024-10-14 16:03:48 | PSSXiv:202410.0161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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