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3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将《刑法》第114 条罪状由投毒行为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但是,《刑法》总则中仍有“投毒”的表述至今未进行相应修改。学界目前通说是通过目的解释将总则部分“投毒”等同于分则“投放危险物质”,此解释结论意味着对实施了投放放射性物质型或投放传染病病原体型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罪犯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具备正当性。然而,这一解释结论不仅会因形式逻辑缺陷而削弱刑法权威性,还可能不具备罪刑法定的正当性。为完善该目的解释结论,一方面应贯彻形式理性观念,引入“令人中毒的症状”这一文义来连接“投毒”与“投放危险物质”,实现目的解释结论的合体系性与合文义性;另一方面应贯彻实质理性观念,通过对“投”与“毒”文义的目的性限缩,平衡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以期实现目的解释结论的实质正义性。
分类: 新闻传播学 >> 传播学 提交时间: 2024-04-26 合作期刊: 《阅江学刊》
摘要: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技术与利益的同时,也给网络时代的法治带来挑战。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暴露出网络暴力的概念不明、行为主体责任模糊、立法不完善等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目的解释以灵活性、规范性等优势,在网络时代背景下逐渐凸显其必要性。在不得不运用刑法手段对网络暴力规制的情况下,目的解释能够弥补立法缺陷,注重社会现实、法秩序统一与社会伦理,能够对网络暴力事件做出合乎社会发展变化的解释,并发挥一般预防作用。在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实践中,应以目的解释为先导,在与刑事政策相互融合的基础上,对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类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归罪。但同时应当警惕目的解释潜在的危险因素,特别对于遭受网络暴力的受害人自杀身亡案件,应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底线和维护法的安定性,在出现专门立法之前,谨慎将其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避免矫枉过正与侵犯国民自由的风险。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5
摘要:法定犯时代,适用行政犯兜底条款面临一个进退两难的“口袋困境”:放开口袋积极适用则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缩紧口袋消极适用则堵截缺位、放纵犯罪。以同类解释为研究范式的既有观点难以妥当处理这个问题。借鉴不真正作为犯罪中的等价性思考方式,可为行政犯兜底条款的解释提供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个实质等价性标准。基于“三性等价”标准,可从前置法的效力等级与类型、前置法实体性规范与指向性规范、前置法评价层面描绘行为等价要件;从法益侵害评价基准与程度等方面细化结果等价性要件;从双重认识的角度构建主观的等价性要件,进而调和积极适用与消极适用的冲突,缓解保护法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