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及其对策研究——基于治理主体视角分析

    分类: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提交时间: 2024-09-05 合作期刊: 《肇庆学院学报》

    摘要:当前大国竞争背景下,高校的教育质量对强国战略实施意义重大。从治理主体视角看,教师参与有限有效性与权力在横向主体间、纵向层次上分配的不平衡是内部治理实践中的两大问题。从治理主体视角分析,认为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利益联结市场化和治理权力落地难。建议高校通过专任教师与行政人员的双向流动、畅通参与治理渠道、改善委员会决策机制等方式解决问题。

  • 我国公募慈善组织监管机制的 挑战及其应对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提交时间: 2024-10-11 合作期刊: 《行政管理改革》

    摘要: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要代表公众捐赠意愿进行慈善财产处置,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其监管问题事关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和行业公信力。尽管我国已建立了一套链条完整的监管体系,监管力度较大、标准较为严格,但仍存在财产募集管理使用不合规、内部治理乱象、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应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为契机,以改革破题,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组织内部治理,不断织密织牢监管“安全网”,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现代慈善组织制度。

  • 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程序规制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3

    摘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破除多元要素流通的行业和地域壁垒。因受地方保护主义等的不当影响,部分民营企业利益因内部人员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而受损。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不仅损害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秩序”“廉洁”和“效用”三重价值指引中,职务侵占犯罪的风险预防具有现实意义。囿于职务侵占犯罪存在行业特殊性和证据线索的隐蔽性,加之民营企业内部合规机制不健全,使得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效果有限。未来民营企业须从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两个视角,寻求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程序规制路径。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内部治理机制涵盖举报激励、信息共享和责任承担等三个方面;提升外部监管质效应着力构建职务侵占犯罪预防的数据系统网络、推进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跨部门协作监管平台建设以及强化案件查办的工作联系网络功能。 

  • 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与审计延迟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0-17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背景下,ESG信息披露在企业管理和资本市场投资决策领域掀起一股热潮,但ESG信息披露对审计师行为的影响尚不明确。基于此,以2010-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探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与审计延迟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能够改善年报审计延迟;良好的ESG信息表现可以通过提高企业透明度、降低财务风险而缓解审计延迟;企业内部治理(高内部控制水平、低代理成本)和外部监管(高媒体关注、高分析师关注、高政府环境监管)能够增强ESG信息披露对审计延迟的抑制作用。研究结论丰富了ESG经济后果和审计延迟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为提升企业年报信息价值、完善ESG信息体系建设、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沟通效率提供了有效建议。

  • 智慧供应链建设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研究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8-15 合作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摘要:选取2010-2022年中国沪深 A股中小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政策这一准自然实验考察智慧供应链建设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智慧供应链建设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主要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异质性分析显示,从外部环境视角来看,当政府干预较多、信任环境偏弱时,智慧供应链建设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从内部治理视角来看,当内部控制质量较高、委托代理成本较低时,智慧供应链建设能够有效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从供应链特征来看,当供应商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时,智慧供应链建设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强。基于此,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智慧供应链建设,运用数智技术赋能供应链发展;中小企业应积极参与智慧供应链建设,充分利用智慧供应链提供的信息与资源,培育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要在全社会构建互信互利的良好商业生态吸引投资和人才,培育创新创业氛围。

  • 事务所规模与年报会计政策“类准则”披露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0-12 合作期刊: 《审计与经济研究》

    摘要:通过计算上市公司年报会计政策披露的“类准则”程度,讨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是否为影响上市公司会计政策披露行为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1)由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年报会计政策披露的“类准则”程度较低,会提供更多公司会计政策的个性化信息。(2)在上市公司风险增强和会计准则重大变化的两大类场景中,事务所规模与年报会计政策披露“类准则”程度之间的关系都得到增强,说明事务所的风险压力和事务所能力是重要的机制路径。(3)由同一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会计政策披露的“类准则”程度更一致,具有同所效应。(4)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检验发现,若变更后的事务所规模更大,则会计政策披露的“类准则”程度会降低:若变更后的事务所规模更小,则会计政策披露的“类准则”程度会提高。

  • 中国式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违规:监督者抑或合谋者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提交时间: 2024-10-11 合作期刊: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摘要:以我国员工持股计划重启为背景,以2011-2019 年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验证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违规的影响。结果显示,员工持股计划降低了公司违规概率与频率。机制检验发现,员工持股计划一方面通过促进中小股东投票与委派董事涉入公司内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信息传递提升独立董事履职效率并增加分析师跟踪。进一步地,区分违规类型后发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抑制作用主要存在于信息披露违规与一般违规;区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后发现,员工持股规模高、锁定期长、高购买折价、无杠杆、无控股股东担保或兜底、无业绩条件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违规的抑制更显著。经济后果分析发现,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违规的监督能够抑制股价崩盘风险。研究结论从公司违规角度验证了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督者角色,为我国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