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工作“结合实际确定职责”的规范内涵与边界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提交时间: 2024-09-14 合作期刊: 《廉政文化研究》

    摘要:建立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下沉至基层的必然要求。鉴于基层政治生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赋予了相关主体一定的裁量权,使其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巡察工作职责,以提高巡察监督效能。但是,“结合实际确定”巡察机构职责的裁量权并非毫无边界,应当由市级党委参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机构职责予以细化规定,以使巡察机构职责与巡视机构职责具有同构性,进而有利于巡视巡察一体化推进。“结合实际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党组织类型、群众反映问题、审计监督获得的线索等,确定的重点内容有巡察内容与巡察方式等。依据体系解释,巡察机构职责不得违背党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不得违背巡察“政治监督”的定位,不得违背巡察权的性质。

  •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概念形成与内在构造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提交时间: 2024-08-07

    摘要:“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我国自主话语体系中的标识性概念,其原始框架建立在“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监督”和“地方执行委员会监督”之上,后历经“党的监督”、“党内监督”表达,2015年被作为一个整合概念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正式将这一概念上升为全党共识。在这一体系形成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回应是推动其发展的主要动力,其演化过程体现了渐进与突变相结合的特点,形成路径展现了不同监督类型从独立发展到联合发展的轨迹。在此基础上,“党内监督体系”展现出其独特职能——确保组织纪律与推动党的建设。基于党建国家的逻辑,“国家监督体系”在结构和内容上深受党内监督的影响,这一体系将“党内监督体系”“国家监督体系”以及“社会监督”融为一体,其核心聚焦于加强党的领导,手段在于“体系化”。在这一体系中,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社会监督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互补性的监督网络。

  • 预防主义视角下档案安全刑法保护的体系建构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19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风险迭生,亟须刑法提供更加科学有力的手段来保障档案安 全。立足预防主义视角,采取预防刑法模式可以为档案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档案安 全的刑法预防保护既有现实需求,也有实定法依据,还有正当性基础,应当成为未来刑事立 法的主要模式。依据档案安全的刑法预防性保护需求,可将档案安全法益划分为档案的客 观真实性利益、档案的完整性利益与机密国家档案的安全性利益。对档案的客观真实性利 益的保护,可增设以“行为要素”和“情节要素”为核心的伪造、变造档案罪;对档案完整性 利益的保护,可增设以“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为核心的故意损毁档案罪。

  • ChatGPT赋能智慧法院建设:机遇、挑战和规制

    分类: 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海量的数据、优质的算法与强大的算力支撑下能够实现多项技术赋能。但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能够适用到智慧司法领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其嵌入,尤其是该项技术在赋能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的边界如何,这对于深层次建设智慧法院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审判活动的智能化运用,可促进可视正义的实现;通过诉讼服务的可及性,可实现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可实现能动司法目标。然而,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带来上述诸多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风险,具体可以划分为由数据“幻觉性”引发的一般风险、由技术垄断性导致的重要风险以及由数据不可控产生的核心风险。对这些风险,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特征采取相应的规制路径:可以通过对训练数据库的标准化构建以实现数据的“幻觉性” 规制,通过辅助性原则的引入而实现技术规制,通过对服务提供者科加义务以实现对数据不可控的数据规制。即运用数据“幻觉性”规制、技术规制与数据规制,实现对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的一般风险、重要风险与核心风险的防范,以期完成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智慧法庭建设的风险最小化与技术赋能最大化,最终实现该项技术高质量赋能智慧法院建设。

  • 档案专门性问题解决程式的逻辑展开与路径探析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6-22 合作期刊: 《档案学通讯》

    摘要:当前,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诸多需要专业知识介入才能解决的专门性问题。然而,集专业性、交叉性 和普遍性为一体的档案专门性问题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其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正在进行但却被严重忽视 的问题。有鉴于此,实有必要将档案专门性问题从纷乱庞杂的常识体系中抽象出来,进而建立起科学完备的档案 专门性问题解决程式。具体而言,可尝试分别从规范、实践和工具三个维度入手,在效力级别较高的法律规范中 实现对档案专门性问题的规范续造;在档案管理、档案执法和档案司法中优化现有的专家介入机制;针对档案专 门性问题解决程式的启动、运行和审查等环节对治理资源进行精准配置等,最终力求使专门性知识能够更好地 服务于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

  • 第二个结合”的内在逻辑、价值意蕴和实践进路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提交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第二个结合”重大论断的提出是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出的原创性贡献。“第二个结合”科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精髓,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逻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巩固了文化主体性,筑牢了道路根基,造就了新的文化生命体。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站在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深入推进“第二个结合”,需要进一步锚定“结合”方向、坚守“结合”立场、把握“结合”方法、打开“结合”视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 行政行为设定制度在行政基本法典中的去留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06 合作期刊: 《政法论坛》

    摘要:行政基本法典的编纂必须吸收既往立法中创设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创设的行政行为设定制度本质上是对行政行为设定权的配置,是对我国立法权配置制度的重大发展和补充,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时是否吸收这一制度值得研究。行政基本法典是关于一般或基本行政法的法典,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心。在行政基本法典中规定行政行为设定制度符合其定位,有助于法律保留原则或职权法定原则的实现。不过,行政行为设定制度具有显著的身份等级性,会导致立法主体之立法任务与立法手段不相匹配,且统一划分所有行政行为的设定权在技术上存在困难。为此,行政基本法典虽可保留行政行为设定制度,但只能按法律保留原则划分法律与法规之间的行为设定权,进一步的具体划分可交由单行法或部门法来酌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