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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法治原则之的体系性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29 合作期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法律、法治不是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拟制性的存在。在法律拟制与实施的过程中,体系性要求是法治 思维的指引,其与体系化结合,可表征法治实现的逻辑性。体系化是指法律构成以及实施的一致性,既包括对构成 法律的概念、规范、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思索,也蕴含对法律实施的体系化要求。作为法治思维原则的体系性,是 指立法和法律实施的诸环节都要展现体系性的要求。体系性是塑造法学原理的指导思想,是构建法律体系以及法 律实施的原则,是建构法律方法论系统的原则。关注法律的体系性,是对逻辑思维规则的重视。法治所需的形式 合法性,主要来自法律的内在体系。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则来自外部体系。体系性要求所衍生的体系化,是塑造 法治思维的方法。

  • 解释中的“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4-09

    摘要:法律解释作为法学中最富争议的概念之一,通常被认为其争议性来自于“解释”部分。然而,如果忽视法律解释中的“法律”部分,就无法整体性的理解法律解释的争议性。由于法律解释通常是成文法解释的另一种称呼,因此法律解释的主要对象就是制定法,并且制定法的意义是由语言及其文义来决定的。通常认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来自于语言上的问题,然而这会摧毁制定法的意义,因此必须重新思考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这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对官员和民众提供了不同的指引,另一个是法律的连续性和权威性之间如何保持一致。由于所有类型的法律都会面对这两个问题,因此法律解释同时也会涉及判例法和习惯法。

  • 解释中的“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4-09

    摘要:法律解释作为法学中最富争议的概念之一,通常被认为其争议性来自于“解释”部分。然而,如果忽视法律解释中的“法律”部分,就无法整体性的理解法律解释的争议性。由于法律解释通常是成文法解释的另一种称呼,因此法律解释的主要对象就是制定法,并且制定法的意义是由语言及其文义来决定的。通常认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来自于语言上的问题,然而这会摧毁制定法的意义,因此必须重新思考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这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对官员和民众提供了不同的指引,另一个是法律的连续性和权威性之间如何保持一致。由于所有类型的法律都会面对这两个问题,因此法律解释同时也会涉及判例法和习惯法。

  • 实践与乡村秩序体系的建构 ———基于韩村土地承包费纠纷的考察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20 合作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乡村秩序何以维系”一直是基层治理的核心议题,通过考察韩村村集体与村民间的土地承包费纠纷,着力探讨法律在乡村中的运作实践和乡村秩序体系的建构。研究结果表明,法律运作逻辑与农民认知间存在明显差异,农民持有整体性的权利义务观,法律则遵循局部性的权利义务观,导致双方往往对同一事实形成不同判定并产生分歧,降低了农民对法律的效果认同。法律在乡村的实践过程呈现出“运动式”特点,强制的法律只能实现对乡村一时的主导,一旦退出村庄,情理便再度兴起,由此形塑出“情理长期在场、法律间歇主导”的乡村秩序体系,在建构乡村双重治理规则空间的同时也影响着纠纷的现实走向与结果。当前村治困境部分源于国家使用法律来改造既有的乡村秩序体系,却难以保证法律的执行效果,未能建立起法律的权威,鉴于此,要建立起有效的法律执行体系,保证法律被彻底贯彻,强化在农民生活中的效用发挥。

  • 科技的变革:从计算机化到数字化与智能化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6-18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上世纪80年代初期有学者提出的“法律工作的计算机化” 概念,开启了我国法律科技研究的先河。经过40多年的发展,法律科技先后经历了“法律知识+专家系统”和“法律大数据+机器学习”时代。我国的立法、审判、检察和律师工作实现了从计算机化到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转型。尽管法律科技取得了显著进展, 但它仍无法回避法理和伦理问题,其技术和应用也存在缺陷。法律科技的价值定位应回归居于辅助地位。法律科技在当下的数字时代面临新的挑战,我国亟须构筑法律科技自主体系。这需要从构建法律科技共同体、新型管理体系、自主知识体系、知识和数据共享机制以及法律与伦理治理体系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

  • 应当如何对待的沉默——以《合同编通则解释》为例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22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对待中国现行法的沉默,不宜囿于要么属于法外空间、要么使用反面推论的桎梏,可将法律漏洞纳入其中。对越权代表订立的合同,在相对人为恶意时,不应采取反面推论的法技术确定其法律效力。《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1条第1款第3句所谓“前述情形“,究竟包括哪些情形,有澄清和确定的必要。对以物抵债协议应首先区分以担保物抵债的协议和非以担保物抵债的 协议,其次区分代物清偿和除此之外的以物抵债协议(新债清偿),以便容易、清晰地确定原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自以物抵债协议成立和生效时归于消灭。对当事人关于排除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约定,不宜一概否认其法律效力,而应区分情况确定其法律效力。适用“破解合同僵局规则”解除合同,在违约方诉请解除合同时合同目的尚未落空的,不应一律以起诉状副本送达守约方之处时作为合同解除的时间点,不然就背离“破解合同僵局规则”的规范意旨、公平和诚信原则。在诉讼、仲裁的程序进行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情况下,裁判合同解除的法律文书送达之日作为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具有正当性。

  • 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5-29 合作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当今风险社会的数字时代,法律的安全价值引人关注,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值得探究。从社会结构转型、安全价值观念变迁与法律形态转变的宏观视角观察,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大致可归结为三种样态:义务本位型路径、个人本位权利型路径和社会本位权利型路径。这三种路径分别生成于压制型法律形态、自治型法律形态和回应型法律形态之中,相应地分别体现着秩序型安全价值观、自由型安全价值观和综合型安全价值观。目前我国的法律形态正在由自治型法转向回应型法,安全价值观念正在从自由型安全价值观转向综合型安全价值观,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样态呈现为由个人本位权利型路径向社会本位权利型路径的转变过程。针对我国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优化综合型安全价值观念、健全回应型法律形态、调适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具体样态等方面加以解决。

  • 涉外法治的系统思维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9-10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系统思维的框架下分析和探究涉外法治,需要全局性地把握涉外法治的时空方位,既看清涉外法治的外部环境,也看到涉外法治具体工作内部的框架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回应了我国治国理政的时代要求,有助于协调构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强国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且有利于实现世界和平、安全、繁荣、宽容、环保的良好秩序。涉外法治的工作体系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跨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国家在跨境立法、执法、司法、促进守法等方面的努力,以及充实法律的工具箱,依法进行国际维权。第二,国际法治合作和制度竞争,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提升其法治化水平和正当性程度。第三,提升国家的法治话语和叙述的水平,通过法治方式改善国家形象,提升国家声誉,展示中国作为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的形象,使中国理念与行动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 涉外法治的系统思维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06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系统思维的框架下分析和探究涉外法治,需要全局性地把握涉外法治的时空方位,既看清涉外法治的外部环境,也看到涉外法治具体工作内部的框架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回应了我国治国理政的时代要求,有助于协调构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强国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且有利于实现世界和平、安全、繁荣、宽容、环保的良好秩序。涉外法治的工作体系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跨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国家在跨境立法、执法、司法、促进守法等方面的努力,以及充实法律的工具箱,依法进行国际维权。第二,国际法治合作和制度竞争,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提升其法治化水平和正当性程度。第三,提升国家的法治话语和叙述的水平,通过法治方式改善国家形象,提升国家声誉,展示中国作为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的形象,使中国理念与行动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 方法抑或解释:方法在司法改革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10-25

    摘要:本文从法律方法视域下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出发,辨析方法抑或解释,突出“公正与效率”时代主题,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以现实法律关系中的法律方法与司法改革之困境为主要切入点,在深入分析国外法治国家法律方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突出强化法律方法调整功能,旨在走出司法改革困境,并融合法律方法的相关理论尝试提出化解困境的对策,以期为分析当前的法律方法与司法改革提供支撑性参考意见并试图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程。

  • 国际军事合作法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分类: 其他 >> 其他 提交时间: 2024-05-20 合作期刊: 《中国军事科学》

    摘要:加强国际军事合作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是积极创制和运用国际军事合作规则,促进更好开展国际军事合作的内在要求。国际军事合作法的创制主体是国家或国际组织、规范事项可作相对限缩,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效力级别不尽相同,基本功能是维护共同安全。从适用范围、功能作用、相互关系等角度, 可以区分为不同类别。从发展趋势看,国际军事合作法的安全关切不断拓展、着力重心不断下移、规范事项更加广深、平衡作用更加凸显,但其良性价值有待深挖。

  • 电子档案效力问题研究综述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1-16

    摘要:电子档案是否具有与纸质档案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发现,国内电子档案法律效力问题的理论研究集中于研究动因、法律依据和前提条件三个方面,应用研究集中于应用现状、实现障碍和发展策略三个方面;国外研究集中于电子档案法律效力立法和保障两个方面。 现有研究存在研究深度不足、重理论轻实践、分析视角局限等不足,这些是未来研究要突破的方向。

  • 从中外档案对档案的规制看档案馆的政治性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25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本文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世界各国的档案法律为切 入点,对其立法宗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档案法定定义、档案保密、档案形成主体责 任、档案收集归档范围、档案鉴定与销毁、档案开放与封闭等方面的规定进行研究,得 出中外都主要是从政治性和机密性等方面来规制档案的,表明了档案馆作为国家机 器的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鲜明的政治性。

  •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财税法促进

    分类: 法学 >> 经济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15 合作期刊: 《齐鲁学刊》

    摘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福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意义十分重大。作为以调整财税关系和解决财税问题为己任的发展促进法,我国财税法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财税体制改革、财税法制度的完善,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财税法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五个方面着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我国财税法应就自身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一是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财税法革新的基本思路,强化财税法的发展促进理念与功能,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财税法治建设;二是以发展功能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预算法律制度;三是高质量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法体系;四是在发展和改革进程中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治化。

  • 中国“治求均平”传统的现代绍续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10-31

    摘要:作为社会财富公正分配的基础,以“计口授田”的方式在人民中均平分配田宅,是实现“治世”的基础,这是中国古代治国的一项基本经验。近代中国革命中,土地问题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中心议题。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主张,但未能真正实施。中国共产党依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和中国本土文化中根深脉远的“均平”传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不同革命阶段的任务需要而持续推进土地改革。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既是对周、汉、唐时代“均平”土地传统的现代绍续,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中国应用,由此更进一步终结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真正实现了中国传统的“均平”理想和“均平之治”的历史目标,以此获得人民的广泛支持,成为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基础。

  • 档案保管、移交、封闭、保密期限的矛盾关系与优化策略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提交时间: 2024-07-25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期限、封闭期限、保密期 限等时间规定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冲突。文章以新《档案法》《保密法》《档案法 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分析对象,围绕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 移交期限、接收条件、封闭期限、保密期限、政府信息公开期限等核心概念,进行现状 梳理与分类讨论,归纳出三类矛盾,并针对这些矛盾对《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 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三部法律法规提出 了七处修改建议。

  • 新时代法学研究生案例教学模式的路径转型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7-02 合作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我国传统法学研究生案例教学模式存在欠缺对学生问题意识、思辨意识培养,教师主导的课堂模式不利于学生自主意识培养,也无法与法律职业素养养成相衔接,因而传统法学研究生案例教学模式亟待改革。从域外经验看,德国的鉴定式案例教学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学受到广泛推崇,其中,鉴定式案例教学模式可克服我国传统案例教学模式的缺陷,为我国法学研究生案例教学所改造吸收。

  • 一村一顾问制度问题反思与重塑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提交时间: 2024-11-08 合作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我国一村一法律顾问实践在近十五年里从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S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实践为对象,实证研究发现该制度运行中尚存如下问题:村民好评率低、村委会认可度差、驻村法律顾问自我成就感弱、司法行政人员满意度低。问题背后折射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自身的不足:工作职责内容规定过于宽泛导致角色冲突;过度的行政资源配置手段违反了法律服务市场化的客观规律;责权利配置不合理导致工作开展不可持续。为了进一步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势,需要重新定位驻村法律顾问的岗位角色,明确其主要服务对象,从服务对象出发重新明确驻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重新归位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村委会与驻村法律顾问之间的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实现责权利对等;并建议司法部尽快制定《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条例》。

  • 我国医患纠纷法治化解决机制的构建研究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1-01 合作期刊: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摘要:医患纠纷在诊疗前、诊疗中和诊疗后争执点颇多,医患纠纷的法治化解决对于医生、患者及医院三方而言,都具有必要性。构建医患纠纷的法治化解决机制,是促进医患关系健康发展、完善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当前在医患纠纷法治化构建过程中公民维权法律意识淡薄、医患关系法律定位模糊,相关专项法条不足等困境,相应提出加强公民普法教育、理顺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完善医疗鉴定制度以及多途径解决医患纠纷的策略,以期逐渐完善我国医患纠纷法治化解决机制的构建路径,促进我国建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

  • 造畜蛊毒:从左道邪俗到罪名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提交时间: 2024-08-30 合作期刊: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蛊”汉时已入律,分为蛊罪和巫蛊罪两个罪名,隋代以后,巫蛊罪名在法条中消失不见,而巫蛊罪之相关巫术却和蛊罪一起列于各代律法之中。“造畜蛊毒”罪名出现在唐律,且入十恶之不道,造畜蛊毒罪名在唐律中的出现和成熟,是传统社会巫术思想与法律文化内在关联性的外在表现,后宋、元、明、清律中造畜蛊毒均基本承袭唐律之规定,并不断呈泛化趋势。造畜蛊毒从左道邪俗成为法律罪名并被后世所沿袭,是在巫术与法律文化相互渗透和影响下,皇权社会企图利用法律来规范巫术和迷信的结果,有其必然性因素,同时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古代社会法治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