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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业促进与治理法(建议稿)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6-27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算法是人工智能乃至智能化的核心技术,与算力、数据一起被称为智能时代或数字经济的“三驾马车”。算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垄断、算法奴役、“信息茧房”等新型社会问题。我国关于算法的立法规定散见于《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且对诸多问题未作规定。我国宜对算法产业促进与安全监管等进行专门立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算法产业促进、算法安全监管、算法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算法救济、法律责任、附则等。本建议稿以算法安全与发展的平衡协调为基本理念,着眼于算法产业生态建设和系统治理,建立算法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按照算法的应用场景、安全风险、社会影响等因素建立算法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确立监管沙盒、算法安全检测评估与认证、算法审计、算法公平性验证、算法追溯、算法终结、算法问责、算法救济、算法合规等安全保障机制,实时分析算法技术与应用的安全风险并动态采取预警和处置措施; 针对算法黑箱等具体问题采用可信解释等解决方案,确保算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靠性; 在规范算法研发与应用活动的同时引入产业政策扶持、容错免责及技术局限免责等鼓励创新的措施,推进算法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以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并推动科学立法以维护算法公平与正义。

  • 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权力及其规制

    分类: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提交时间: 2024-04-23 合作期刊: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摘要:依托框架优势、机器优势和嵌入优势的全新算法,将会随着数字平台的搭建、数据资源的挖掘、“人–机”交互的设计,由单纯的计算工具向事务运行规则转变,进而演变为教育数字化转型中不容回避的权力议题。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算法权力既有益于管理风险、规范行为和辅助决策,也可能由于自身的局限以及它与教育之间的冲突,导致教育的风险异化、行为降格和决策失衡。要将算法权力规制到安全、可靠的“笼子”之中,除借助算法目标的教育审查、算法设计的教育解释、算法运行的教育监管、算法应用的教育鉴别、算法信息的教育备案、算法责任的教育认定,以构建从背景、过程到结果的规范机制;还应诉诸教育之于算法的祛魅、平衡与扬弃,以凸显“入乎其内却又出乎其外”的制衡思想。

  • 从技术中立到科技向善: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10-18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为提升服务效率与经济效益,数智时代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已较为普遍且深入地内嵌了算法推荐技术,从而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中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针对算法推荐技术带来的侵权风险增加,技术治理原则应实现从技术中立到技术向善的转变,算法服务提供者应承担比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更高的注意义务。对其注意义务提高程度的判断应遵循比例原则,目前较为典型的5种算法技术呈现出“生成合成类、调度决策类、排序精选类、个性化推送、检索过滤类”介入平台内容的程度依次递减之类型序列,相应算法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随之减低。在算法服务提供者适用红旗规则时,应考量“明显侵权”情形下的被动审查义务,并对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采取必要措施”做出特殊解释。

  • 数字经济中的数据和规制

    分类: 统计学 >> 统计学 提交时间: 2024-10-08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在数字市场,企业的重要策略性行为往往由数据和算法所驱动,这是数字市场与传统市场中策略性行为的重大差异。随着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的不断突破,数据体量无穷膨胀,数据采集、流转、开发、利用的场景呈现越来越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数据权属及利益分配很难由几部法律和文件来清晰规定。因此,迫切需要对数据和算法引入科学合理的规制。算法具有自动性、隐秘性等特点,既要考虑这些特点对规制带来的挑战,又要避免规制对创新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欧盟在这方面的尝试值得关注,鼓励诉讼更有助于权利界定。从更宽广的视野来看,需要建立一个基于场景并嵌入未来的数权体系以及相应的算责体系,这与工业经济时代所建立的产权体系具有同样的基础性意义。

  • 基于公共性制度建构的新质生产力治理——以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为例

    分类: 政治学 >> 中外政治制度 提交时间: 2024-10-10 合作期刊: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摘要:在数字化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算法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通过其公共性应用实现积极效能,但也要通过特定的制度构建来避免其带来的风险。公共性算法制度建构或许存在抽象与脱离实际之嫌,因此在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语境下,需要进行更加坚实的论证。首先,公共性算法能够为公共治理提供有效助力,促成政府决策的错误减少与客观增强,政府运作的体量精减与成本降低,政府监管的模式创新与多元协同、政府治理的公益追求与理性实现等效能跃迁。其次,公共性算法的运作具有三个阶段的技术联结路径,语言训练阶段是算法应用的初始环节,人机交流能够实现算法代表公共权力的多向互动,价值嵌入能够促进技术内化道德理性最终实现善治。最后,在上述三个阶段的公共性算法应用中存在特定的风险,需要构建公共性算法制度以进行调适,在语言训练中需要限制数据的可利用性,在人机交流中需要规制算法与权力、在价值嵌入中需要保障算法的道德性。

  • 实体产业中AIGC技术应用的优化策略研究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提交时间: 2024-09-25 合作期刊: 《商展经济》

    摘要:本文针对实体产业中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技术应用的优化策略展开研究,探讨了如何提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效果和效率以及如何解决实体产业中的具体问题。首先,本文对AIGC技术在实体产业中的应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其次,研究了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的优化策略,包括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优化智能算法和模型、推动产业互联网和数字化转型等;最后,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验证了这些优化策略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基于AIGC技术模型的决策准确率最高可达95.8%,对推动AIGC技术在实体产业中的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仅供参考。

  • 为创新驱动的时代演绎——以数字艺术与设计为例

    分类: 艺术学 >> 设计艺术学 提交时间: 2024-09-02 合作期刊: 《当代美术家》

    摘要:人类探索未来,我们预见未来。人类与科技两者结合碰撞且相互关联,世界会呈现怎样的奇观?计算生成作为创新设计表达的可能性,对于设计者,这何尝不是一场基于计算机创新设计的思辨和挑战?这是以无序构建有序,以想象成就创造的时代。本文以算法生成等设计表现为设计示例,在改变叙事方式和与环境互动方式上,思辨与展望算法生成的设计优势、潜力以及为艺术和设计未来带来的潜在价值。

  • 影响下“数字青年”价值观形塑的隐忧与纾解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 提交时间: 2024-09-10

    摘要:算法推荐技术下的“数字青年”价值观形塑,是青年价值观塑造的算法赋权和数字提升。“数字青年”的价值观形成过程,呈现出价值信息识别的“量子化”、价值判断标准提取的“个体化”、价值认同建构驱动的“数智化”,契合算法推荐的“识别—筛选—推荐”的运行机制、“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规则和“数据驱动”的强大算力。但同时,算法推荐的“过滤气泡”和“回声室效应”削弱了价值信息传递效度和信度、算法话语权的资本化与流量化诱发了价值判断标准失序、算法的场景泛滥与意识形态侵入消解着主流价值认同,给“数字青年”价值观的塑造带来了巨大隐忧。为此,应坚持技术向上,打破“数据孤岛”;完善算法规制,提升治理效能;强化主流价值牵引,守卫意识形态阵地。从而推动算法推荐向上向善,助力“数字青年”价值观形成正向发展。

  • 赋能: 人工智能艺术创作力的“生成图谱”及意义

    分类: 艺术学 >> 艺术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8-29 合作期刊: 《当代美术家》

    摘要:人工智能艺术是一个新的艺术场域,它遵守的艺术创作原则与传统艺术原则不同。以人工智能算法为代表,展现出多元创作能力的复杂性。本文对人工智能艺术进行梳理和辨析,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人工智能艺术在媒介实践中的出场;二、人工智能艺术对技术与艺术的双重拓展;三、人工智能如何生成艺术创作力。以此为基础,人工智能艺术直接将算法转化为创作功能,开启了人类新型的审美判断,这不仅标志着人工智能艺术独特的美学运作方式的转向,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媒介实践为算法技术赋予了艺术形态、文化品格。 

  • 赋能: 人工智能艺术创作力的“生成图谱”及意义

    分类: 艺术学 >> 艺术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6-19 合作期刊: 《当代美术家》

    摘要: 人工智能艺术是一个新的艺术场域,它遵守的艺术创作原则与传统艺术原则不同。以人工智能算法为代表,展现出多元创作能力的复杂性。本文对人工智能艺术进行梳理和辨析,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人工智能艺术在媒介实践中的出场;二、人工智能艺术对技术与艺术的双重拓展;三、人工智能如何生成艺术创作力。以此为基础,人工智能艺术直接将算法转化为创作功能,开启了人类新型的审美判断,这不仅标志着人工智能艺术独特的美学运作方式的转向,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媒介实践为算法技术赋予了艺术形态、文化品格。

  • “生态位”视角下短视频平台内容管理机制优化研究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提交时间: 2024-10-29 合作期刊: 《临沂大学学报》

    摘要:优化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管理机制既是适应数智时代内容传播的应然之举,也是推动网络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在运用生态位理论分析生态位理论与短视频平台内容管理机制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发现短视频内容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即内容生产机制失衡,原创活力受挫;内容分发机制异化,算法推荐失衡:平台激励机制失调,内容质量难保障: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内容生态难持续等。对此,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重塑内容生产机制,回归创作初心:升级内容分发机制,扭转算法异化:优化平台激励机制,厚植精品内容沃土:强化社会责任担当,优化平台治理,在最大程度上优化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管理机制,不断夯实数字时代的内容安全基础。

  • 基于K-means的跨国零售商客户细分研究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9-23 合作期刊: 《中国商论》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大数据技术的蓬勃发展,跨国零售商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根据客户特征进行客户细分,协助客户进行个性化的服务体验,有利于跨国零售商实现精准营销和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为了提高客户细分的精度,本文提出一种基于RFM模型的K-means聚类算法,使用簇内误方差(SSE)和轮廓系数(Silhouette Coefficient)计算聚类个数,优化K值选取。本文选取一家跨国零售商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对细分后的结果进行特征分析,将客户划分为核心型客户、维护型客户和风险型客户三种类别,并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营销策略,仅供参考。

  • 基于隐马尔可夫模型的黄金期货价格趋势研究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提交时间: 2024-09-20 合作期刊: 《中国商论》

    摘要:本文基于隐马尔可夫模型(HMM)探究黄金期货价格的变动趋势,通过麻雀搜索算法(SSA)对HMM模型初始状态的概率分布进行优化,解决HMM模型容易陷入局部最优的缺陷,得到了改进的模型(SSA-HMM)。文章通过实际应用比较证明了SSA-HMM在黄金期货价格趋势预测中是有效的,同时深入探究HMM模型隐状态与实际问题之间的联系,论证了结合期货价格波动的驱动因素对隐马尔科夫模型的隐状态进行描述是更加合理的。

  • 认知武器化与人工智能认知战——一项机器学习与行为实验研究

    分类: 政治学 >> 国际政治 提交时间: 2024-09-14 合作期刊: 《国际安全研究》

    摘要:作者基于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针对1950—2024年173例美国对外政策与行为,构造以ChatGPT为对象的行为实验与对照研究,涵盖美国制裁禁运、安理会否决、军事干涉、政权更迭、海外作战等五类事件。虽然目前大语言模型未在明面上被用于谋杀、军事破坏或系统性认知攻防与渗透,也没有大语言模型认知攻防作战公开明确的战略政策执行或文本宣示,但OpenAI的ChatGPT模型展现出显著的认知安全风险。这种认知威胁具有长期性、隐蔽性、精准性等特点,其潜在认知杀伤与认知“殖民”能力不容忽视。ChatGPT能够选择性呈现信息与伪造事实,并塑造、扭转用户认知与思维模式,引导用户产生对美国对外政策与行为正当性的积极情感,进而实现认知操纵。ChatGPT生成的内容在文本、叙事与情感等三个层面表现出正负面极化情感动员趋势,通过“言过其实”“无罪推定”“以退为进”等方式放大己方正当性、美化自身形象,通过“栽赃陷害”“无中生有”“有罪推定”污名化、妖魔化竞争对手形象。基于大语言模型的人工智能认知战成为一种隐蔽、精准、低成本、高收益的非动能作战工具。人工智能认知战利用人类的认知弱点和思维偏差,潜移默化地实施思维诱导与认知操纵,实现了“认知武器化”,对认知域国家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

  • 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云会计数据安全探究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会计学 提交时间: 2024-09-30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云会计因投入成本低、数据处理高效和业务效率高等优势而受到用户的青睐,但储在云端的数据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云会计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应对云会计数据安全问题,构建了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云会计数据安全模型。首先,通过对云会计与区块链的回顾,明确云会计发展所面临的数据安全问题以及区块链技术与云会计融合发展的可行性;然后,引入非对称加密技术和哈希算法,以实现对云会计数据的加密安全存储和完整性检查;最后,通过分析得出区块链技术能够加强用户对其数据的控制、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和增进用户与云会计服务提供商之间信任的结论。

  •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数据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提交时间: 2024-09-1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引领技术变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风险。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四大类数据安全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算法高度信任对法益保护的冲击、技术演变中科技伦理规范的缺失以及用户数据主体权利保障不足等。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数据输入阶段的数据源合规风险,研发企业内部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数据合规计划,并在合规计划中制定详细具体的风险规制措施,强化企业合规经营:与此同时,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响应用户对于数据主体权利的请求,确保模型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合规。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模型处理阶段的算法黑箱与算法偏见风险,应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关注算法的安全性与公平性,积极推进并完善相关立法,细化算法备案和算法解释义务,提高算法技术透明度,落实算法主体责任。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内容输出阶段的数据滥用风险,应优化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合法性监管,完善科研伦理规范并予以实质审查,引领技术向善,实现科技向善治理。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数据存储阶段的数据泄漏风险,应通过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规制,严格控制数据共享范围并贯彻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及时有效地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 爱的殖民化:人工智能时代约会程序面临的伦理挑战及其应对策略

    分类: 社会学 提交时间: 2024-07-02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晚近十年,人工智能算法获得了长足发展,智能算法被视为解决人类问题的一个全新进路。与此同时,在人类主义的框架中,爱情通常被视为人类生活中最亲密的情感,但它现在越来越多地被少数程序员用人工智能来进行控制或操纵。在当代世界中,许多约会平台正在设计所谓的智能算法来为用户识别更多的潜在匹配对象。这些由人工智能驱动的配对系统通过丰富的数据驱动,不仅能够预测用户可能喜欢什么类型的对象,而且还可以深刻影响人们选择伴侣的方式。对此,基于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理论”,批判性地探讨了将浪漫决策委托给算法的潜在影响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伦理挑战。通过对Tinder 等约会应用程序使用算法的现实分析,指出爱情生活世界正在被殖民化,因为在线约会算法侵入了人们的浪漫关系,以至于浪漫关系中的交往行为被算法的技术规则所取代。为了应对算法殖民化引发的伦理难题,要着眼于从个体维度上弥补算法思维的固有逻辑缺陷,从技术维度上优化算法模型与标准设计,从企业以及约会应用程序设计者的维度上赋予爱情关系中个体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据此来探寻未来理想爱情关系“去算法殖民化”的可能性通路。

  • 双视角下城市碳减排效果评估方法与实证分析

    分类: 生态学 >> 生态科学 提交时间: 2024-10-22 合作期刊: 《生态经济》

    摘要:提出了从碳排放量与电力消费耦合、经济增长与电力消费耦合两个视角下区域内城市碳减排效果的评估方法,构建了基于区位熵的集中度指数模型和常模优化后的专门化评分模型,并对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为:首先,第一、第二产业的碳减排效果与产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负相关,但在第三产业中二者关系不明显;其次,在未计及产业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仅凭碳排放量的增减无法客观准确地评价区域各城市碳减排效果的好坏;最后,根据评分结果,秦皇岛、唐山、邯郸、邢台、张家口和承德6个城市碳减排效果最好。

  • 人工智能时代的电影导演:生存环境艺术观念与创作原则——电影工业美学“接着讲”的“作者”之维

    分类: 艺术学 >> 电影学 提交时间: 2024-10-10 合作期刊: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人工智能时代电影导演面临生存挑战,需要导演在被动接受中主动适应。电影工业美学导演维度的研究也需要在人工智能时代“接着讲”。秉承“人机一体”的创作观,并以此观念构思作品,应该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导演观。探索一种人工智能“算法内生存”的创作路径,应该是人工智能时代导演的创作方向:一方面,导演在遵循作者情感的同时,必须尊重人工智能的数据理性,进而在感性、情感与理性、数据之间折衷、平衡:另一方面,导演在积极发挥创造性想象的基础上,必须合理利用人工智能高效完成人类指示的底层机制,进而在借助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实现想象的同时,不断扩展想象。

  • 商业机构用户画像应用的政府治理责任研究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8-27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商业机构的用户画像目前在人工智能系统、智能预测、场景识别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其“监控式”信息汇集方式带来的个人信息侵权风险、算法决策带来的过滤泡效应与差别对待风险,对政府的用户画像治理形成新挑战。我国已初步形成用户画像发展与治理的政策体系,相应法律框架也逐渐成型。在国际上,用户画像治理的政府责任包括个人信息治理和智能算法治理两种不同的模式,政府的用户画像治理责任应当在宪法的国家保护义务框架下,实现发展促进与风险预防的价值协调。我国应通过顶层设计对治理模式进行延伸迭代,推进个人信息治理与智能算法治理的协同,并且将预警原则和国家担保责任原则作为治理责任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