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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活:村社集体行动下的虚拟确权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9-24

    摘要:虚拟确权作为一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模式,有别于一般化的土地确权,可以成为村社集体的土地集中政策工具。这种模式是在组织化土地流转、村社集体由虚入实的背景下产生的特殊产权制度安排。从行动者视角出发,以山东省某村社集体实现土地虚拟确权的实践案例,重点关注实践中的产权建构过程。在行动动力方面,村社集体受到政策、行政压力的外生动力与利益、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共同驱动;在行动手段方面,村社集体以“软硬兼施”的方式渐进推进,通过土地调整、利益诱导、集体压力和关系经营等方式实现对全村土地的再经营;在行动调适方面,村社集体将“单轨”的土地虚拟确权调整为“双轨”模式,并为未来的进一步调整预留了行动空间。最后还概括了土地虚拟确权的主要特征,并进一步讨论了这种产权建构的实践逻辑。

  • 非粮化流转对粮食生产成本的实证分析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6-21

    摘要: 粮食生产土地成本持续走高成为既定事实,且土地快速流转与土地成本上涨呈相同趋势。基于粮食品种层面的 885 个宏观数据,将土地流转分为粮食化土地流转和非粮化土地流转,实证分析非粮化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土地成本(流转地租金和自营地折租)的影响。研究表明,非粮化土地流转显著负向影响粮食生产的土地成本、流转地租金和自营地折租,而粮食化土地流转则显著正向影响粮食生产的土地成本和流转地租金,对自营地折租的影响不显著。机制分析表明,非粮化土地流转分别提高了土地流转中采用股份合作方式的比重及土地流转中土地流入合作社的比重,从而降低了粮食生产的土地成本。因此,需适当调控两类土地流转的比重,土地流转的种植结构不能“一刀切”;同时,支持各地区通过组织创新推进股份合作方式的土地流转,并发挥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合作社的作用。结论为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土地成本提供实证依据。

  • “打土豪,分田地”口号的形成、含义和影响

    分类: 历史学 提交时间: 2024-07-31 合作期刊: 《兰台世界》

    摘要:作为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的经典口号,“打土豪,分田地”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引导和自下而上的意愿表达相统一的结果,经历了前期酝酿、正式提出以及普遍传播三个发展阶段。“打土豪,分田地”蕴含着鲜明的政治立场,以及消灭封建剥削阶级,建立人民政府和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含义。“打土豪,分田地”口号的提出,使农民迅速分清了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支援革命战争、保卫和建设革命根据地的积极性。

  • 租房还是买房?供给解释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国民经济学 提交时间: 2024-09-07

    摘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遏制住房投资行为和适应循环流动形势的重要途径,城镇家庭的租买选择为此需要重新审视。区别于以往视角,本文用土地供给来解释城镇家庭选择租房还是买房的行为。通过构建租赁土地供给影响城镇家庭租买选择的理论逻辑,提炼并分解出研究假说。基于前五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数据,尝试从租赁住宅用地供给视角实证检验城镇家庭住房租赁的响应成效。在去除住房投资因素后发现:第一,增加租赁住宅用地供给总体上从显著抑制转为显著促进城镇家庭租房选择;第二,一线城市、城镇流动人口和青年人家庭以及公私租房的影响效应与总体结果类同;第三,农地供给建设租赁房连同租购并举机制影响到城镇家庭租房行为。据此,本文建议继续协同住建和国土部门来积极影响城镇家庭租房行为,并在二线城市适度扩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 《国语》所见越国“食土不均”及相关问题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专门史 提交时间: 2024-08-22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摘要:从文字讹误、文献叙述逻辑联系、相关历史事件及背景等角度,据《国语·吴语》“食土不均”可校正《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食士不均”异文之讹,此前《吴越春秋》校勘工作中对这一条关注较少,在今后工作中似可据以说明和改正。“食土”指越国各级贵族的封邑,既不反映春秋时期越国已存在所谓对普通民众的授田制,也不反映所谓越国土地私有制下的普通民众可以占有土地。

  • 珠三角重要水库型饮用水源地利用变化对水质的影响

    分类: 其他 >> 其他 提交时间: 2024-07-15

    摘要:珠三角水库型饮用水源地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土地利用变化是影响水环境的重要因素。本文以珠三角地区大中型水库水源地作为重点研究区,探讨珠三角水库饮用水源地土地利用变化对水库水质影响的贡献和趋势,分析了珠三角地区水库型水源地近 40 年(1980-2020)的土地利用变化,基于灰色关联分析辨识区域尺度上土地利用变化特征与水质等级的影响关系,然后选取珠澳供水系统中的大镜山水库为典型区,结合冗余分析及相关分析法,探讨流域尺度近 20 年的土地利用与水库水质指标变化作用关系,结果表明:(1)研究区土地利用主要变化为建设用地及水域面积扩张,水田、旱地、林地面积减少。土地利用转移趋势主要为林地及耕地向生产生活用地转移,在随着政策实施,上述土地利用转化过程开始有所放缓。(2)区域上来看,研究区非点源污染风险源虽逐渐减少,但至 2020 年仍占总土地利用的 9.48%,土地利用格局调整和管理措施提升仍有一定的空间。通过灰色关联分析发现土地利用变化与水质存在明显的相关性,根据相关性的强弱排序:建设用地>农用地>林地,土地利用造成的面源污染仍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3)大镜山水库水质存在多个月份总氮超标现象严重,氮磷污染在逐渐上升,总氮和总磷为当前大镜山水体的主要污染物。大镜山水库冗余分析、相关分析以及偏最小二乘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大镜山水库各土地利用类型与水质指标呈现相关性,林地与氮磷水质指标整体呈显著负相关,建设用地、农用地呈显著正相关,同时调水对水库 TN 浓度具有正向影响。虽然不同流域的水质影响因素有变化,但流域土地利用格局配置对非点源污染的影响仍然是不受控的因素之一,需要进一步增加对其作用机制的认识,后续可进一步通过模型模拟来研究供水水质影响机制,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其水质净化生态服务功能,进而改善水库水质。

  • 列宁保障苏俄粮食安全思想的生成逻辑、内容要义及新时代启示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提交时间: 2024-07-11

    摘要: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十月革命后,面对严重的粮食危机,列宁领导俄共( 布) 围绕如何战胜饥荒、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列宁保障苏俄粮食安全思想。这一思想的内容要义主要包括: 就地位而言,保障粮食安全实际上是一场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 就路径而言,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在于实行土地公有制,出路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动力在于适时调整粮食政策。列宁保障苏俄粮食安全思想揭示了社会主义大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指明了保障粮食安全的基本方法,对新时代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启示。

  • 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对地区绿色生产效率的影响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提交时间: 2024-09-13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土地环境执法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激发土地空间资源的潜在能量,从而有力推动地区绿色发展。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作为土地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不断维持着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两者的谐和关系,深刻影响着地区经济绿色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的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尽管有力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却未能提升地区的绿色生产效率,这反映出地方政府未能有效权衡经济增长与污染治理的关系。欠发达地区通过减少处罚换取增长绩效,发达地区则以过度处罚换取污染治理绩效,二者都没有综合地从治理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使治理效率整体上最大化,地方政府一方面应侧重于针对违法事件作出处罚,而非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应完善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市县及以下各级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 论中国古代的“治求均平”传统——兼论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历史经验

    分类: 法学 >> 法律史 提交时间: 2024-08-30

    摘要:将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间均平分配,以求全社会上下同心同德,令国家臻于至治的“治求均平”,是中国法律文明中的宝贵经验和优秀传统。“均平”思想在中国历史中源远流长,肇端于传说的圣王时代,确立于殷周时代,为秦、汉、唐各朝相沿损益,形成以“计口授田”为主要实现途径的“均平之治”传统。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均平之治”的局面反复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官贵豪强势力的膨胀而走向破坏,从而致使下层群众与统治阶级离心离德,出现王朝衰落的“德衰”局面,最终导致王朝覆亡。中唐“两税法”改革以后,中国的统治者不再追求“均田”而改以“均税”之法求“均平”,虽有一定效果,但罕能达到前代“均平之治”的水平。宋、元、明、清各朝,皆承此弊而未能解决“均平”问题,导致这些王朝的内部矛盾始终比较尖锐,长期处于统治危机之中。这种危机根植于社会贫富分化导致的严重社会对立,直至1947年土地改革之后才得以比较彻底的解决。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重建和绍续了周、汉、唐时代的“计口授田”传统,为如何实现社会财富的均平分配、在现代社会实现“均平之治”,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 城乡融合空间形态视域下乡村利用优化研究——基于成都市战旗村的实地调研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7-04

    摘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话题,破除城乡二元空间的秩序失衡的局面,从空间形态上为体制机制的健全建立扫除障碍日渐提上议程。成都市战旗村为代表的“中心村”作为城乡融合空间载体上土地优化利用的成功案例,在土地利用模式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通过深入挖掘战旗村在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实践中的宝贵经验与先进之处,本文聚焦城乡融合的空间形态特征与空间重构过程,明确了战旗村作为空间载体的发展策略,并为其在土地利用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可行性建议。

  • 供给、创业成本与创业活动

    分类: 应用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提交时间: 2024-01-16

    摘要:提高城市创业活跃度和创业生存率,关系到创业资源配置效率和整体经济活力。本文从土地供给这一视角切入,探讨土地供给这一源头性制度因素对城市创业活动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土地供给对城市创业活动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然后利用2000~2017年中国城市面板数据和国家工商登记注册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土地供给减少提高了创业成本,导致创业失败率增加和创业活跃度降低;偏向中西部的土地政策和人口偏好向东部流动,使得土地供给的创业效应存在显著的空间异质性;与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相比,城市土地供给紧缩对新创企业的影响更大。此外,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城市土地供给紧缩对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负向冲击更大。本文的研究,有助于理解创业失败和城市间创业活跃度差异的根本动因,丰富了转型经济体创业活动的相关研究。

  • 马克思空间资本化批判的三重论域

    分类: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提交时间: 2024-08-26 合作期刊: 《理论探讨》

    摘要:土地空间资本化既是马克思空间理论的现实语境,也是资本向自然空间扩张的集中体现。马克思不仅通过土地空间资本化分析资本的运行逻辑与权力统治,还通过土地空间资本化分析资本的反生态本性。因此,其土地空间资本化理论既具有经济批判进路,又具有政治批判关涉,还具有生态批判维度。在经济批判上,马克思揭示,资本宰制下的土地空间既是资本积累的工具,又是生产剩余价值的稀缺资本,在资本逐利的本性下土地空间从私有化,商品化走向异化;在政治批判上,马克思阐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土地空间进行支配,并在土地空间与人自身空间的对立关系中,建构资产阶级的权力机制;在生态批判上,马克思指出,资本化的土地空间与人的关系发生裂变。深入探究马克思土地空间资本化批判理论,对于我们当下重新思考。构建人地和谐的空间形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使用权:刑民关系与犯罪认定 ——以《刑事审判参考》第1451号指导案例为中心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18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存在有罪论与无罪论之争。无罪论主张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严格区分,刑法适用不能刺破民商事外观以及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民事合法行为等观点,分别存在对民事外观主义与民事合法概念的误读,无论是民事外观还是民事合法/有效,均不能成为阻却犯罪的事由。股权转让是否成立犯罪,应围绕行为是否造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危害结果进行实质判断。若行为人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不影响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与地块的开发利用,则不以犯罪论处;若行为人通过划拨方式或非法手段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政府供地是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股权转让造成严重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的危害结果,则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 都铎早期英格兰地权冲突与立法应对——以用益授予为中心的考察

    分类: 历史学 提交时间: 2024-06-11 合作期刊: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诺曼征服后,英格兰进入封建社会,形成了以封土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关系。封臣需要向封君履行封 建义务且不能自由处分土地。到中世纪后期,封臣广泛借助用益授予进行规避,产生并激化了双方之间的地权 冲突。都铎早期英格兰处于封建王国向民族国家转变的重要阶段,国王亨利八世在对外摆脱教会控制、对内加 强国家控制之时,借助议会之手全面规范用益授予以控制土地流动,获取封建权益,树立国王权威。土地立法进 程相当曲折,国王通过分化议员与输送利益的方式推动了«用益法»和«登记法»的颁布,很快又因为普遍不满和 国内暴动进行了妥协。尽管土地立法效果未如国王所愿,但用益授予获得了合法地位,用益主体之间的信义关 系亦得到承认。

  • “经营生态”: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地方政府行为研究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提交时间: 2024-05-27 合作期刊: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发展主义范式下的地方政府行为研究经历了由经营企业、经营土地到经营项目等变化,当前正悄然出现 “经营生态”现象。地方政府 “经营生态”行为的内驱动力与约束结构源自国家发展格局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机会结构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规划提供的政策与制度资源。地方政府 “经营生态”的行为逻辑是在积极主动践行中央生态发展理念基础上,通过项目统合、平台融资、分类运营和政策平衡等方式,整合地方各种资源,推动地方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地方政府 “经营生态”既有其主观积极性和客观政策执行行为的实效性,但也要警惕其中的潜藏风险,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的策略调整,进一步有效规避风险。

  • 发包方终止经营权流转合同探究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7-18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4条赋予了发包方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权利,目的在于切实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避免集体土地遭受损害。发包方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权利属于形成权,但不是合同解除权,不仅适用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也适用于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以及融资担保实现后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不适用于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合同。在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情形下,若承包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行使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权利可以采取通知终止与诉讼终止两种方式行使。在合同终止后,土地经营权人应当向承包方返还承包地,地上物应当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原则处理,承包地的权利负担随之消灭,同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 农地资源市场配置法律机制的完善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提交时间: 2024-06-07 合作期刊: 《财经法学》

    摘要:我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为基础的农地市场配置的法律机制,既存在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也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缺位的特定性局限。为实现市场对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需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治理作用和政府的市场管理与调控作用。应当完善农地市场民事法律机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介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范围,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权利。应当完善对农地市场的管理调控法律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农地用途管制、农业补贴政策和价格调控、产业政策引导、健全市场服务体系以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 流动的非粮种植与二元流转市场——一项流转中农业经营模式的双案例分析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9-24 合作期刊: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造成土地流转市场分化现象的因素不仅包括土地禀赋、流转主体和外在环境,农业经营模式本身也会产生影响。根据不同作物的种植特性,以作物-土地关联机制为切入点,对山东某地区的非粮种植及其参照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发现,非粮种植和粮食种植之间不同的作物-土地关联机制影响经营流动性,非粮作物需要流动经营,粮食作物采取固定经营。不同的作物类型和经营模式对土地流转市场产生影响,导致二者在流转对象、合约形式和流转价格方面发生分化,呈现出二元土地流转市场形态。特别是非粮作物与粮食作物在土壤损害、种植风险、关系强度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差异,导致非粮种植的土地流转价格远高于粮食种植。最后还对研究贡献、局限性和相关政策建议进行了探讨。

  •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机制与社会效应——基于皖东S村的案例研究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提交时间: 2024-07-26 合作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新的发展路径。皖东S村的典型经验表明,在地方政府发展政策的推动下,为了回应农村待就业群体的社会需求和企事业单位用工的市场需求,有些村民委员会出资注册了各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通过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在地化劳务服务的方式获取集体收入。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过程之所以有效,得益于组织引领与村庄动员机制、规范用工与技术推广机制、灵活管理与熟人监督机制的共同作用。在社会效应方面,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闲置农业劳动力再就业创造了新途径,在低龄老年群体劳动价值再生产、家庭养老负担减轻和村庄再组织化方面产生积极意义。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之际,个案村庄的经验给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来一些实践启示。